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苏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一、比赛时间
2017年9月-2017年12月
二、比赛分类及参赛要求
比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一) 创业计划赛
1.参赛对象:面向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项目申报: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3.参赛要求:申报参赛须提交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创业实践赛
1.参赛对象: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以内(2015届、2016届、2017届)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2.项目申报: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参赛要求:申报参赛须提交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对象:面向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项目申报: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来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参赛项目需满足本赛事的基本要求,即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参赛要求:参赛项目须提交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要能体现项目的公益性、创业性、实践性,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日程安排
10月宣传报名阶段。对竞赛活动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有创业意向和已经创业的团队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在苏大官网下载并填写《第十届 “创青春”苏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纸质申报表和电子材料均交至:1、王同学,QQ:729411054。2、卢同学,QQ:1817530938。赛事交流QQ群:234118544。截止日期10月22日。
竞赛开幕式、双选会定于11月初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月上旬培训、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撰写阶段。在竞赛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参赛者需要,通过有关讲座和案例对参赛者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帮助参赛者更好地完成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使竞赛的实施过程成为创业教育的过程。同时将邀请相关的创业导师对创业团队进行指导,言传身教,在实践中学习创业知识。
11月下旬初赛。参赛者上交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评选出参与决赛的作品。
12月初决赛。评审委员会对作者进行现场问辩,评选获奖作品
四、参赛流程
(一)组队。自由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为了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管理、财务、法律、电脑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每支团队至少有1名研究生参与。
(二)选择项目。参赛团队要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鼓励选择学生自己的专利或创意,所提出的服务项目或产品可以是参赛者的新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或服务。
(三)调研。就所提出的服务项目或产品开展广泛的市场调查和深入研究。
(四)成文。完成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完整的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应该包括概要、公司描述、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营销策略及销售、财务分析、附录等部分。
(五)作品提交。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表彰组织竞赛活动出色的院(部)。
我校将在获奖团队中选拔参加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对部分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团队优先推荐至苏大天宫孵化器,提供政策支持和投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