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人 心协:章程
时间: 2015-11-14  作者:   浏览次数: 1428
 

苏大社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苏大威尼斯人 心理健康协会,简称社院心协

第二条协会性质:本组织是在社院团委领导下,由院团委直接指导和发起的以大学生为主体、开展与心理有关的活动并探索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他人,完善自我,崇尚道德,追求健康作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帮助广大同学认识自我,处理人际关系,调整心理状态,不断提高心理素质,使之成为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新一代大学生。

第四条协会活动:

1、协助学校心理教育中心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问题调查,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建议。

2、在协会内部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心理行为训练和“心灵对话”活动等,丰富协会成员的心理知识。

3、开设心理主页,在心理专家和广大学生间架设联系的桥梁,进行网上心理调查及心理测试。

4、开展电影欣赏、知识竞赛及征文等系列心理文化活动。

5、通过与各兄弟院校心理健康协会的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

6、邀请心理学专家、学者和教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题讲座。

7、通过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合作,广泛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理事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监督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 决定协会重大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心理健康协会实行理事长和各部部长负责制。本协会设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理事长五名。产生方式: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特长,经指导老师及上届会长推荐,提交选举,经院党委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1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2 负责确定本组织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组织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 负责向院党委定期汇报工作,沟通信息。

7 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副理事长职责:

1. 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2. 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

3. 理事长不在时,代理理事长工作。

第九条组织下设秘书部、活动部、宣传部、信息服务部、培训部、外联部共六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秘书部

1. 负责协会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改。

2.负责各项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3. 负责日常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4. 负责财务报销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活动的通讯稿和照片拍摄等工作。

(二)活动部

1. 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及后勤保障工作。

2. 配合其余各部的工作安排。

(三) 宣传部

1. 负责活动的文字、图片、广告等宣传策划、设计工作。

2. 配合其余各部的工作安排。

(四)信息服务部

1、负责人人主页、4S微博“心理健康”版块的管理及信息发布,及时上传各类通知、海报、通讯稿和照片等内容,通过网络扩大心协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心协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负责编写心理健康美文,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提供给4S微信平台以宣传心协及心理健康知识。

3、负责组织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组织形象和知名度。

(五)培训部

1、负责每月学院各班级心理报表的收集。

2、负责学院心理保健委员的培训及通知发布等相关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讲座的联系、组织与开展工作。

4、围绕学院心理保健委员、各宿舍舍长开展心理健康相关活动。

(六)外联部

1、以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增进校企合作为重点,向外展示我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社院心协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2、为协会各项活动筹集资金、寻求合作机会,以保证协会各项活动的财政和日常支出。

3、协助各部门为展开其活动,在人员、资金、物品等多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凡具有苏大威尼斯人 学籍、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观自信、热于奉献的及承认本组织章程的学生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二条会员基本要求:

(一)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学习成绩合格,学有余力。

(二)有创新意识,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集体荣誉感,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对心理学知识有兴趣。

(四)守时、守信、坦诚、率真、能信守本组织相关保密原则、服从相关部门安排。

(五)愿意遵守并维护本组织各项章程。

第十三条会员基本权利:

(一)入会、退会、言论自由。

(二)有参加会内各项活动及监督工作的权利。

(三)有参加组织事务讨论,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表决权、批评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十四条会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遵守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决议。

(二)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有原则,服从统一安排管理。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组织安排的任务。

(四)主动对组织提出批评与建议。

(五)自觉维护组织形象。

第十五条会员纪律:

(一)会员必须遵守学校各类制度,学校《学生组织管理章程》和《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二)心理健康协会会员必须准时参加协会内会议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遵循请假制度,若会员无正当理由,五次不参加组织会议或活动者,视其自动退会。

(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理。

(四)社员缺乏勤奋意志、没有进取心、不履行会员义务,组织有权对其批评或警告,严重者劝其退社。

(五)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如要退出本组织,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社长署名,会内成员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即为自行离开本组织。

(六)在会内集体会议和活动中,必须保持场地整洁、安静,并爱护公物。

第四章 档案及材料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对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团委派专人负责以大事记形式记录。

第十七条活动前,做好活动具体实施计划书,明确活动流程以及参加人员的分工;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单,及时送还物品。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的参与人员每部门应有一份活动感想,在活动后统一收齐,交于秘书部整理、备案。活动人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写建议书,在活动后交于部长,供组织进一步开展活动、完善各项制度作参考。由活动总负责人于活动完毕后第二天向秘书部递交活动总结书,并打印成文,存入档案。

第十九条本组织建立工作档案材料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有:

1. 单个活动的活动计划、感想、总结、人员名单、活动报道等。

2. 组织成员档案(基本情况、联系方法等)。

3. 组织成员招募、培训、调用、考勤、考核、奖励等制度。

4. 心理组织成员工作守则。

第二十条有关管理制度、工作守则等应予以公开。档案材料均应严格管理、有条件的可实行微机管理。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组织经费来源:

1.学校上级部门资助。

2.团委下拨所得经费。

第二十二条秘书部负责各项开支的记录,单据,发票存档管理,实行两人记账制。

第二十三条报销,以发票,收据为凭证,经手人应写明开支具体情况,活动后统一向秘书部报账。报销后的单据应盖章存档。每学期由秘书部负责财务报告,经过理事会成员审查并通过,由会长签字并存档。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利用心理组织或者心理组织成员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苏大社院心理健康协会理事大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组织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