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七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5-11-03  作者:   浏览次数: 325
各有关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校2012年度工作计划,定于2012年10月至12月举办苏州大学第二十七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9月1日之前发展且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中共预备党员,以及曾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而未获得结业的学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马克思主义原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报告、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等为主,辅以《苏大党校》等教材。
三、培训方式:
1.学生预备党员培训将采用网上培训管理与网下培训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的学生预备党员须登陆苏州大学党校培训系统(地址://dxpx.wnsrgroup.net/)完成相关学习任务;教职工学员暂不进行网上培训管理,仍采用传统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并向党校提交手写心得体会)。
2.党校将在校本部校区和独墅湖校区分别安排集中授课,上课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各分党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1—2次相关实践活动。
四、培训要求:
1.各学院(部)分党校及附属医院党委于10月9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学员名单(报名模版请登录系统后在报名管理中查看)上传至党校培训系统中(地址://dxpx.wnsrgroup.net/),培训名单无需再发至党校邮箱。
2.参加培训的学生预备党员必须在10月31日前登陆苏州大学党校培训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者系统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3.各学院(部)分党校要在10月31日前在系统中发布供学员讨论的主题,并负责检查本单位学员的学习情况。
4.各学院(部)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选出2篇优秀学习体会上传至党校网站主页——学员天地——学员心得栏目。
5.每位学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要求自己,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内容。党校集中授课一般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学员须经所在党委、党工委或分党校同意并向校党校提交书面请假说明。
五、培训说明:
1.培训合格的学员由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本次培训将依据学员学习、表现等情况评选出部分优秀学员,并予以表彰。
2.有关本期预备党员培训的结业标准及要求将发布在系统的培训须知与公告栏目中,各分党校老师及学员登录系统后即可查看,系统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
3. 10月9日领取学习辅导材料,教材费15元/人。联系人:陆薏,电话:67507852,教材领取地点:独墅湖校区 炳麟图书馆东1楼;其他校区 凌云楼1209室。
4.开学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