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209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部)组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本学院(部)青年教师的教学竞赛,并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竞赛。
2.学校组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全校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从事本科课程教学的我校青年教师(教师编制,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参赛教师必须在学院(部)组织的预赛基础上选拔推荐;已获得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励的教师,获奖期满三年后(不含三年)方可再次申报。
本次竞赛决赛阶段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在编专职教师100人以下的,可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1名,各学院在编专职教师1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2名。各学部可按内设各学院指标总和推荐上报参加校级竞赛的人选。
各学院(部)在编专职教师数以学校职能部门提供的数字为准。
三、竞赛内容
学校现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课程的教学内容。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将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阶段由各学院(部)组织,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人选,推荐结果需在院(部)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决赛阶段由学校组织,采取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决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处教学改革科(凌云楼5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shuyang@wnsrgroup.net。联系人:陈书洋,联系电话:67166239。
1.苏州大学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学院(部)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2.决赛内容教学设计方案(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光盘1张:含推荐人选50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asf、rm、mp4、avi、flv等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b)。
六、奖励办法
苏州大学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人,个人所得税自理)。
获奖情况将载入青年教师的个人档案,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参考。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优秀教学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快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特此通知。
教务部 |
2015-10-15 14:3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