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第十六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 2017-09-07  作者:   浏览次数: 179
 

教字〔2017158

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六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赛对象原则上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1031日以后出生),聘用在我校教师岗位并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人员。已获得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励的教师,获奖期满三年后(不含三年)方可再次申报。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需选用学校现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课程内容。参赛选手需根据课程知识点,完成并提交5个微课作品(10-15分钟)的教学设计、与之对应的5个教学课件以及其中1个微课作品的教学视频。

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教学课件应反映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合理搭配,格式统一为PPT格式;教学视频应图形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教学内容名称,视频名称为单位名+选手姓名,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

    三、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由各学院(部)、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遴选产生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人选。在编专职教师10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教师1名,在编专职教师1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教师2名。各学部可按内设各学院指标总和推荐上报参加学校决赛的人选。推荐结果需在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决赛。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通讯评审和现场教学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三等奖根据教学设计、教学视频等材料评选产生,一、二等奖现场决赛评定。

    获奖情况将计入青年教师的个人档案,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于2017926日(星期二)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凌云楼508室),电子文本发送至:caolei@wnsrgroup.net。联系人:曹蕾,联系电话:65112642

    1.《苏州大学第十六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

    2.《苏州大学第十六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

    35个微课教学设计和与之对应的5个教学课件(书面文本,一式15份);

    4. 1个微课教学视频(电子文本)。

    六、其他

    1.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教师教学竞赛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优秀教学人才的培养和锻炼,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2.参赛教师提交的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如有发现侵犯他人权益或者不良信息内容等,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09-04 14: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