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17-09-23  作者:   浏览次数: 193
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大教〔2016〕64号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和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现就我校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背景与意义

1.加强研究性教学是世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趋势

21世纪以创造、创新、创业为特征。如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成为当代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面对这种形势,世界各国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纷纷采取相应措施,研究性教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共同追求的全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

2.加强研究性教学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人才培养质量不仅反映在学生从学校能够获得多少知识与技能,而且也反映在学生是否得到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训练。研究性教学从内容与形式上都对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加强研究性教学是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途径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创新性的知识传播、生产和应用为中心,以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研究性教学已经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组织运作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必须对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应当突出“研究性”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

二、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1.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

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精神,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为标准,构建适合我校办学定位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把研究性教学改革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2.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总体目标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及现实校情,积极开展研究性教与学的改革,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研究性教与学的制度与机制,推动本科人才培养实现以下目标:以培养“素质高,视野广,能力强,有创造”的卓越人才为目标,建立并完善以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融合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各类卓越计划人才培养等人才培养制度或机制;关注学生的学习与成长体验,推动发现学习、深度学习和团队学习等实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阅读、写作和创新等能力,丰富和改进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考核评价制度等多维度的人才培养内容与形式;加强研究性教学的政策引导与经验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广大师生参与研究性教学的意识,形成研究性人才培养的文化生态。

三、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

1.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营造研究性教学氛围

研究性教学改革以观念更新为先导。为了有效地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有必要以现代先进教育理论为指导,深入开展教育思想的学习与讨论,引导广大师生更新教育观念与学习观念,深刻领会研究性教学的内涵特征和本质要求。在理解研究性教学改革时不能简单地将人才培养目标等同于培养“研究型”人才,而应着眼于通过研究性教与学的改革,使学生得到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训练,从而为多样化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因此,教师与学生不应成为研究性教学的阻力,而应成为研究性教学的积极参与者。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制定研究性教学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学习讨论的意义、内容、要求和目标;采取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示范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广研究性教学的理念与经验,营造研究性教学浓厚的文化氛围。

2.实施管理制度创新,引导研究性教学的改革进程

在当今,研究性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与研究性教学在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加强和改进创新创业教育正逐渐成为本科人才培养的新常态。因此,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对推进研究性教学的实施十分关键。在国家政策框架范围内,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学分认定或转换制度、转专业与免试保送研究生制度等创新,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形成学生主动参与研究性教学的良性机制,引导研究性教学的改革进程。

3.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推进以课程内容和课程组织方式为核心的研究性教学改革

研究性教学改革以专业改革为起点。深入开展专业内涵研究,推进专业层面各环节、全方位的研究性教学改革。按照研究性教学的特点和理念,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形成科学的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调整课程结构,进一步明确专业核心课程并优化教学内容,增加研究性学习项目,逐步扩大学生的自主选修学分比例,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深度学习,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的个性化学习;继续推行双学位制度,重建辅修专业的课程引导与管理机制,支持学生在规则范围内通过自主组配课程完成辅修专业方向的学习;加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开展卓越人文、卓越法律、卓越医生、卓越工程师等各类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建立跨学院(部)、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4.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从教学内容与方式上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

课程是高校开展研究性教学的载体,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有关研究方法充实到课程教学内容是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在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过程中,学校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积极探索制度或机制的创新,鼓励以发现和探索为中心的教学,鼓励科研团队开展项目化教学,鼓励教师将研究成果、经验等融入教学,促进教师将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吸纳本科生早进团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等,引导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学会参与研究、学会团队学习;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的基本要素。在课程教学方式改革中,进一步发挥“教师—学生”双主体作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开展微课程、慕课、网络进阶式课程建设与改革,综合运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

5.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构建和完善研究性教学实践平台

科学研究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条重要渠道。学校将建立和扩展面向学生的科研与创新创业项目体系,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莙政学者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等的广度和深度;开发和整合创新创业类课程,发挥课程开发和建设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增加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综合实践的比例,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教授工作室等的开放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所有实验室、工作室的开放实验与实践项目和研讨内容主题,形成一张全校实践平台与项目分布的动态性电子导航地图;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形成较完善的和稳定可见的创新创业平台与载体,并将其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导航地图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学生社团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和竞赛活动等,开拓本科生的学术视野,形成若干标志性的创新创业教育品牌项目或活动。

6.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形成研究性教学的评价与考核体系

高校推进研究性教学必须完善教与学的评价制度,将反映研究性教学效果的评价指标纳入到教师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指标体系。改革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确定多元评价主体,将领导评价、专家评估、督导评课、同行评议与学生评教有机结合用于教师评价,在评教中突出师生互动、学生参与、学生体验等评价要素;在学习评价中,将教师评定、导师评价、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等综合运用于学生学业评价,将课程论文、研讨表现、调研报告、课外创新成果等内容引入考核范围,适当增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考核的权重。

四、加强研究性教学工作的保障机制

1.完善机构建设,成立负责研究性教学的运行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性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教学资源,确保研究性教学改革顺利实施。各学院(部)成立“研究性教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适应自身专业特色的研究性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本学院(部)研究性教学改革各项工作的推动以及上述各类研究性教学任务的实施。学校研究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部)研究性教学改革工作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研究性教学改革方案和相关举措,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2.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推进研究性教学的配套机制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将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纳入教学改革整体规划,依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制定具体改革实施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将研究性教学的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绩考核和学生学业考核体系,为研究性教学改革的开展注入持续不断的活力。

3.整合教学资源,提供开展研究性教学的服务保障

各二级教学单位需不断整合教学资源,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为依托,资助各类研究性教学改革项目的开展;完善和更新校内资料库和数据库,向学生开放各类实验实训平台,提供研究性教与学的基本条件;整合跨学院(部)、跨学科的教师团队和专业课程,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在校外积极开发社会资源,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培育专门的科研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锻炼实践能力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