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6-15  作者:   浏览次数: 372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有关通知精神,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成果显著,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校。

2、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年来,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含青年项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考虑:(1)荣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教学科研领域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2)承担国家或省级研究课题,相关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3)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本学科领域的一类权威刊物、中央主要媒体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成果获荣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的,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方可申报。

    二、培育措施

1、选拔管理。入选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称号者颁发证书。省委宣传部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考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选对象考评一次。

2、科研资助。一次性给予青年社科英才科研经费补助10万元。青年社科英才可申报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科研项目。同时,省委宣传部将结合江苏“两个率先”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向委托青年社科英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3、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送青年社科英才参加各种形式的理论研修、业务进修及国内外培训。组织青年社科英才开展“走转改”活动,深入城乡基层进行社会调研和学术考察。

4、挂职锻炼。每年选送若干名青年社科英才到对口单位挂职锻炼。

    5、宣传推介。在省主要媒体和省直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青年社科英才及其成果。

三、推荐材料

    1、申请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申请工作,对照条件仔细做好申请材料。请各申请人务必在7月1日前将材料交至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dskc@wnsrgroup.net

    根据省委宣传部要求,我校可推荐6名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未尽事宜,可至江苏省社科规划办网站(//jspopss.jschina.com.cn/)查询,或致电:65228625。

    附件:“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