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7-08-10  作者:   浏览次数: 128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题目,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项目申请不予接受。

2、申报者需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3)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4)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5)科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时须提交相关项目证书复印件。)(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4、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2017年1月制)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活页》不得透露申报人有关信息和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字数超过规定、活页透露申报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经费资助

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

三、研究期限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重点课题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四、项目执行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网上申报地址链接://124.205.136.21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及评奖”处可见相关链接。网上申报前请详细阅读申报系统威尼斯人的“申报流程”及“申报书使用说明”。网上申报首先进行个人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须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可在线填写,也可离线填写后上传。

申报人请务必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以便人文社科院审核上传;并于2017年3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

未尽事宜,可至中国旅游研究院网站查询(//www.ctaweb.org/html/tzgg/index.html),或致电人文社科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5227391。

附件 2017年国家旅游局科研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