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9届毕业研究生生源的通知
时间: 2018-09-19  作者:   浏览次数: 995

各研究生班级:

为保证我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顺利就业,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研究生院要求,现开展2019届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招收,拟于2019年毕业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应统计生源。

2、往年未正常毕业,拟推迟到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附件1:《生源信息导入表》,并联系研究生辅导员。

32019年不能正常毕业,拟推迟至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本次可以不统计生源,同时须按正常流程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4、因退学等原因已不在籍的研究生不需要统计。

二、统计上报

本次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工作通过“苏州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网上完成,不再使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毕业生使用自己的帐号登录“苏州大学就业信息网”(//suda.91job.gov.cn/),从“学生”进入“生源信息核对”后点击“编辑”,核对显示的相关学籍信息(学籍信息要与招生录取时的信息一致,不能修改),正确无误后,录入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培养方式等基本信息,定向研究生需要录入单位地址及单位性质,点击最下方 “提交审核”确认上报。学生账号是学号,初始密码是学号后六位。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登录《系统》后,所有*标记必须仔细填报。其中:

1) 困难生类别: “非困难生”,“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家庭困难主要指贫困生,残疾主要指生理方面,就业困难可以包含少数民族生和有心理方面问题的毕业生,没有特殊情况者一般皆列为非困难生。

2)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

3)学制:阿拉伯数字2/3/4

4)出生日期:20170919

5)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根据毕业生实际入学日期填写,格式为:“201509”、“201907”等。

2、毕业生生源地字段填报要求: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果随意改动,生源地出错,在派遣期满后将无法正常返回原籍,影响户籍落入,派遣后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1)对于定向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工作单位所在地;对于非定向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其考入苏州大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包括集体户口);如果是集体户籍则是其高考前户籍所在地。例:安徽合肥人,考入南大读本科,毕业后南京工作一年,集体户口,又考入苏大读研,生源地应填报为“安徽省合肥市”,不能填写为“江苏省南京市”。

2)“生源所在地”通过《系统》中下拉菜单选定,内容务必选择为XXXX(XX),精确到区、县一级。例:生源为苏州人,生源所在地区应填报为“江苏省苏州市”;生源为徐州沛县人,生源地区则应填报为“江苏省沛县”。

3、定向研究生须完善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定向单位须与招生录取时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若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或专业名称与录取时有变更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同意更改的批准文件,由所在研究生班级核实后交至学院5414办公室。

五、上报时间

1、研究生上网填报时间:2018924日前。

六、特别提醒

毕业生生源统计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的依据,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毕业生资格审查,杜绝错报、漏报,按时完成生源报送工作。不进行本次生源上报的研究生,2019年将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同时,进行本次生源统计上报的研究生将计入各培养单位2019届就业数据统计,届时定向生就业情况将由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统一上报。